任命:经过考察后,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任命。 三、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责与权力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作为省级最高审判机关的负责人,具有以下职责与权力: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省高级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