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交易组织模型更加优化,为全网统一的电力平衡格局提供了灵活调节手段。新版规则提出了“交易节点”概念,每个省一般设为1个交易节点,视省内阻塞情况可设置多个交易节点。规则允许交易节点依据不同时段的电力余缺情况,选择买、卖电身份,满足某些省份同一天内既有购电也有售电的需求。四是日内交易时段增加,更好适应...
解读《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试行)》 11月22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的复函》(发改办体改〔2021〕837号)要求,正式印发《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试行)》。规则的印发标志着我国构建“统一市场、两级运作”的电力市场体系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是中国电...
《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试行)》印发,解读来了 11月22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的复函》(发改办体改〔2021〕837号)要求,正式印发《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试行)》。规则的印发标志着我国构建“统一市场、两级运作”的电力市场体系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试行)》解读 马莉 我国能源供需逆向分布、地区间能源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显著、清洁能源迅猛发展等特点,决定了必须在全国范围统筹能源配置。跨省跨区电力交易通过市场化手段发挥不同地区间资源互补和跨时空调剂的作用,对于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实现能源转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着重...
《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试行)》解读 11月22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的复函》(发改办体改〔2021〕837号)要求,正式印发《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试行)》。规则的印发标志着我国向构建“统一市场、两级运作”的电力市场体系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是中国...
这一规则取代了《跨区域省间富裕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试点规则(试行)》。2017年8月15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这份规则中,卖方主体为送端电网内水电、风电和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且交易的电量被定性为富裕可再生能源。 《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的出台始自2015年的电力改革“中发9号文”。2015年3月15日,国务院...
#能源视野# 【《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试行)》印发,解读来了】11月22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的复函》(发改办体改〔2021〕837号)要求,...
这一规则取代了《跨区域省间富裕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试点规则(试行)》。2017年8月15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这份规则中,卖方主体为送端电网内水电、风电和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且交易的电量被定性为富裕可再生能源。 《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的出台始自2015年的电力改革“中发9号文”。2015年3月15日,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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