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时间 2023年1月11日起至2023年3月6日。 三、缴费基数的确定 1.参保单位以职工2022年工资收入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工资收入在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的,即为缴费工资基数。工资收入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为缴费工资基数,工资收入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为缴费工资基数。 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按月领取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