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尤斯法学阶梯》是2008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古罗马)盖尤斯 。内容简介 《盖尤斯法学阶梯》是罗马法历史文献中的经典之作。它的经典之处就在于:它对繁杂的罗马私法体系进行了系统的和合理的梳理、归纳和排序,把其中最精华的东西以教科书的形式加以编排。盖尤斯的这一系统的和创造性的工作后来...
盖尤斯的《法学阶梯》是有关法学基本理论和体系的入门书,成为当时罗马各个法律学校的教材。该书也成为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编纂同名法典《法学阶梯》时的范本,因而,后来有法学家认为
从盖尤斯法学阶梯文本的逻辑出发可以认为,盖尤斯提出有体物和无体物是在归属意义上而言的,有体物和无体物均是归属的客体;而盖尤斯区分有体物和无体物的意义在于有体物和无体物的取得或转让方式不同。这是盖尤斯引入有体物和无体物区分的原因和意义...
盖尤斯法学阶梯的创作者· ··· 盖尤斯作者 作者简介· ··· (Gaius,约130--180),罗马帝国前期著名法学家。古罗马人的姓名由3个名字组成,盖尤斯是其首姓。他出生和活跃的时代分别是罗马皇帝哈德良(公元117-138年)和安敦尼.庇乌(公元138-161年)(即中国史书上的大秦王安敦)在位的时候。其家乡估计是希腊。
王伟伟,法学博士,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治研究所副研究员 盖尤斯法学阶梯作为罗马时代的私法教科书,具有它的体系性。当代对该体系与谢沃拉、萨宾体系的关系以及其独创性有争议。较为普遍的观点认为,盖尤斯开创了人法、物法和诉讼法的三分体例,并对后世民法立法和学理的影响巨大。[1]盖尤斯的物法首先区别人法物和神法...
13.公元2世纪罗马法学家盖尤斯的《法学阶梯》确立了罗马私法的三大中心:人、物和诉讼。围绕“人”这一中心,论述了生来自由人和解放自由人,解放自由人又分为罗马市民、拉丁人、归降者等基本问题。这一论述A.体现了公民法的法律主体B.反映了罗马统治者缓和社会矛盾的努力C.突出了人参与国家事务的权利D.体现了自然法...
罗马帝国时代著名法学家盖尤斯(约130-约180)在《法学阶梯》指出:“所有受法律和习惯调整的民族,他们一方面遵守自己的法律;另一方面遵守为人类所共有的法律。”这里体现的法治观念是( ) A. 扩大司法保障的对象 B. 贵族拥有法律解释权 C. 审判、量刑须有法可依 D. 构建系统的罗马法体系 相关知识点: ...
在公元2世纪的罗马,法学界有一位神秘学者盖尤斯,尽管其个人背景尚不清楚,但人们推测他可能是一位活跃在帝国西部的法学教师。那时,罗马法正处于鼎盛与稳定交接的关键时期。盖尤斯的杰作《盖尤斯法学阶梯》成为了罗马法历史上的璀璨明珠,它的独特价值在于对当时复杂私法体系进行了系统而有条理的整理,提炼...
最后研究盖尤斯《法学阶梯》 与优士丁尼的《法学阶梯》 的关系, 得出的结论是: 法学作为最古老的学科之一为其他学科提供过范式; 优士丁尼《法学阶梯》 对盖尤斯《法学阶梯》 的接受主要体现在结构上, 在内容上两者很不同; 盖尤斯 《法学阶梯》 对现代西方法学和其他学科的影响主要通过优士丁尼《法学阶梯》 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