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 1 号一、关于不得境外发行上市的情形(一)关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上市融资的情形《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主要包括:1.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上市融资的...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1号、第2号、第3号、第4号 O8个监管指引!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 8个监管指引!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1-8号汇编(完整版) 8个监管指引!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1-8号汇编(完整版) 8、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8号:股票......
二、发行人在提交申报材料时应当出具专项承诺,说明发行人股东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并将该承诺对外披露:(一)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二)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三)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三、发行人提交申请前12个月内新...
充分发挥全国股转系统的持续监管优势和规范培育功能,规范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交所发行上市的辅导监管工作,提高北交所上市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
发文标题: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1号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3-2-17 实施时间: 2023-2-17 法规类型: 股市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438 评论人次: 0发文内容:...
4月30日,证监会制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1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以下简称《北交所辅导指引》),首次以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形式,对新三板挂牌公司通过“层层递进”路径在北交所上市的辅导监管进行系统规范。
答:由于新三板挂牌公司公开发行的辅导监管工作要求、方式等和其他上市板块存在差异,因此,保荐机构在提交辅导备案申请时应明确仅申报新三板公开发行辅导备案。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 为规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进一步提升审计意见有用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
11月26日,证监会修订并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机构类第1号》,重点有二: 一是,发行人拟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在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提供保荐服务前后,保荐机构或者控股该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及前述机构的相关子公司,均可对发行人进行投资。
《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招股说明书》等规则,规定了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的指标要求或披露要求。为规范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核查工作,制定本指引。研发人员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以及与研发活动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直接服务人员。主要包括:在研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证券法律业务,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制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