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安徽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核定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房[2003]195号)和安徽省物价局、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皖价房[2003]258号)同时废止。 附件:安徽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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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安徽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核定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房[2003]195号)和安徽省物价局、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皖价房[2003]258号)同时废止。 附件:安徽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