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并颁布实验室污染控制标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和环境监督检查制度。 第五条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设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主要由环境保护、病原微生物以及实验室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有关实验室污...
第一条 为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工作,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验室及其从事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环境管理。本办法所称的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或者动物...
实验室产生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施行前已经投入使用的三级实验室,应当按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限期制定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和监测计划...
- 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让所有工作人员了解如何正确使用实验设备、遵守操作规程等。 - 实验室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实验室设施和工作流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改进。 总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是确保实验室安全的重要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全面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实验室工作...
国家环保总局相关负责人指出,该《办法》对实验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明确了实验室废水废物的处置方法,一旦实验室发生泄露或者扩散事故,责任由该实验室承担。 根据实验室对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办法》将实验室分为四级,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办法》指出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
1. 本办法旨在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工作,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2.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其从事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环境管理。所称病原微生物是指能使人或动物患病的微生物。实验活动包括与病原微生物...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2006年3月2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第二次局务会议通过,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工作,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文客久久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总局令 第 32 号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已于 2006 年 3 月 2 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6 年第二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6 年 5 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