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借阅复印制度 1、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2、除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因科研、教学需要借阅、查阅病历的,需提出申请,经医务处领导同意后查阅。
1、除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务人员,以及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或者医疗机构授权的负责病案管理、医疗管理的部门或者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历。 2、其他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借阅病历的,应当向患者就诊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查阅、借阅。查阅...
病历借阅制度 1.病历只限本院医生借用,但不能携带出病案室。 2.本科医生只限借阅本科病历,如需要借用他科病历时,须经医务科批准,方可在本室内阅读。 3.科主任、护士长定期检查病历时,仅限在本室内审阅。 4.到外院会诊需用病历时,经医务科批准,再到病案室办理复印手续。 5.再次住院患者需借用原病历时,由借用...
病历借阅复印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的借阅与复印管理,保障患者个人隐私与医疗信息安全,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管理法》、《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病历是记录患者病情、诊疗过程及效果的重要文书,合理的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医疗服务的透明度、规范性和安全性...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为了加强对病历借阅、复印的管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一、病历借阅 (一)本院医护人员因临床、教学、科研等需要可以借阅病历,其他人员不...
病历借阅制度 1.病历只限本院医生借用,但不能携带出病案室。 2.本科医生只限借阅本科病历,如需要借用他科病历时,须经医务科批准,方可在本室内阅读。 3.科主任、护士长定期检查病历时,仅限在本室内审阅。 4.到外院会诊需用病历时,经医务科批准,再到病案室办理复印手续。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各部门、各科室的病历复印借阅管理工作。 第三条病历复印 1.病历复印由医务部门负责,患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向医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提出申请时,患者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授权书,医务部门工作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病历复印方式和费用。 3.医务部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患者隐私,确保病历...
1. 病历在科室、护保中心、住院处(医保办)和病案室的流通过程中,应严格签收制度。 2. 住院病历、急诊留观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由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携带和保管。 3. 科室必须严格保管病历,严禁病员翻阅病历。严禁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六、责任追究 1. 对违反本制度,擅自借阅、...
病案借阅治理 病案室可借阅病案的人员有:本院医务人员可在病案室内阅读、摘录。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院外医疗单位、保险机构、公检法等单位人员须持有效证件,经医务科批准,可以阅读、摘录〔或复印〕病案的客观局部:住院病历或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别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
病案借阅管理 病案室可借阅病案的人员有:本院医务人员可在病案室内阅读、摘录。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院外医疗单位、保险机构、公检法等单位人员须持有效证件,经医务科批准,可以阅读、摘录(或复印)病案的客观部分:住院病历或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