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明确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有的功能,更好地发挥电子病历在医疗工作中的支持作用,促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
看医院信息中心建设管理手册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最新章节,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卫医政发〔2010〕114号...番茄小说网下载番茄小说免费阅读全文。
提供在住院病历记录中插入患者基本信息、医嘱信息、辅助检查报告、生命体征信息等相关内容的功能。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 明确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有的功能 更好地发挥电子病历在医疗工作中的
41结构化处理用到的术语经过了元件化、代码化处理涵盖中医和西医病历需要的所有元素 满足病历规范满足的结构化电子病历要求开放式设计将现有的HIS、LIS、RIS、PACS和心电信息系统等系统无缝连接 具备多媒体病历功能系统提供病历自动生成平台 医生可以用术语积木式、节段模板式、整体病历模板式、医疗信息传递式等不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