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烟品”变毒品!三人贩卖“上头”电子烟获刑 在电子烟缭绕的迷雾中,隐藏着足以摧毁人生的法律雷区。2025年5月21日,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嫌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案件,被告人陈某、姜某、周某通过分工配合,将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包装成“时尚烟品”进行贩卖、提供吸食场所,最终因...
新型毒品呈现向网络蔓延的态势,不法分子利用“抖音”等网络社交平台洽谈上头电子烟的交易,采用“埋包”、邮寄、顺风车闪送等手段交付上头电子烟,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或虚拟货币支付购毒款,值得警惕的是,网络直播、短视频平台、社交软件等成为上头电子烟交易的媒介,被伪装成电子烟的新型毒品更容易在网络平台上交易,...
警方介绍,由于含毒品成分的电子烟具有伪装性、隐蔽性、迷惑性强的特点,因此,广大市民也要保持清醒头脑,认清毒品的巨大毒害性,并加强自身的防范和鉴别能力。 如何辨别“上头”电子烟: 1.“上头”电子烟通常呈笔状,长度大概30cm左右,外形为无色、黄色至褐色粘稠液体,与市面上常见的正规电子烟外观相似,但常出现在酒吧...
“上头电子烟”是添加大麻等违禁成分的电子烟,吸食后会在不知不觉中染上毒瘾,过量吸食则会出现昏迷、休克、窒息、猝死等情况,危害性极大。 由于“上头电子烟”穿上了电子烟的“马甲”极具隐蔽性和迷惑性,新型毒品披着电子烟的外衣,以“合法上头、安全飞行、...
近日,田东法院宣判首例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弹的涉毒案件。基本案情 被告人黄某依在明知依托咪酯被国家列管为毒品的情况下,先后于2024年2月8日、2月9日、2月11日分别以500元、400元、400元的价格将三枚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卖给吸毒人员黄某强。4月3日,黄某依被田东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经鉴定,案涉烟...
晋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容留三名未成年人吸食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予依法惩处。最终,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元;扣押在案的电子烟弹一枚,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该判决现已生效。本案庭审过程中,首次尝试通知涉案麻精药品的售卖者...
警方提醒,今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被正式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含有依托咪酯的“上头”电子烟也是毒品,销售“涉毒电子烟”属于贩卖毒品行为,吸食“上头”电子烟属于吸毒行为,将面临严重的刑事、行政处罚。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群体要警惕诱惑,坚决抵制毒品,切莫让好奇心和侥幸心理毁了一生。“上头”电子烟成涉毒...
基本案情 经查,2024年4月,吸毒人员潘某某曾联系被告人邹某某(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朋友聚会,顺便一起吸食“上头电子烟”,并向被告人邹某购买了五只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烟弹”。被警方抓获时,两人的尿液、头发检测均呈依托咪酯阳性。后杨浦区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批准逮捕邹某某。根据...
近日,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市区贩卖一种“上头电子烟”,效果类似毒品“K粉”氯胺酮,极易上瘾。接报后,侦查员迅速核实该线索,于2023年2月20日在市区某小区一店铺内抓获涉嫌吸食“上头电子烟”的归某某、梁某某、苏某等人,缴获吸食后的“上头电子烟”烟杆2支、烟弹3个,并循线抓获贩卖“...
2023年10月9日至10日晚,贩毒人员王某在新余市某小区楼下连续向吸毒人员熊某、孟某、吴某出售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俗称“上头电子烟”)四支。上述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发现后,将涉嫌贩卖毒品罪的王某刑事拘留。经查,王某、孟某、熊某的尿液检测结果均呈依托咪酯阳性。同时,办案民警在被告人王某处扣押到毒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