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
一、《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第2款与第1款(连带责任)的衔接适用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第1款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该条款实际...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如何理解该规范,理论界和实务界均存在较大争议,至今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结合本...
《电子商务法》加大了电商平台经营者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这其中最为突出的一个条款当属该法第三十八条;立法阶段的三审稿首次出现该条款内容;其中设定的电商平台民事侵权责任;从连带责任变更为补充责任;最后调整为相应责任;着实经历了一番波折;解析《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实际规定了四种电商平台经营者需要承担责任的...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
平台服务协议缺乏规制,电子商务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有出入等问题,以论述完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侵权责任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第四部分为健全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侵权责任制度,提出针对性建议,主张尽快完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审核义务与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标准,细化侵权责任类型,加强对平台服务协议的...
【饿了么对52商户未尽审查义务遭罚20万】饿了么关联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日前被指违反《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20万,决定书文号:沪市监普处〔2022〕072021000826号。天眼查App显示,该案具体处罚事由为饿了么对入网
基于《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电商平台侵权责任分析 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无意思联络,又因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的责任属于自己责任,电商平台应承担按份责任,且电商平台承担的责任份额不应超过平台内经营者应承担的责任... 周靖雯 被引量: 0发表: 0年 电商平台经营者民事责任的来源与认定——以《电子商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