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电子印章管理办法》是为规范和加强电子印章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天津市印章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天津市实际制定的办法。由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4年12月6日印发实施,有效期5年。印发信息 ...
中山市企业电子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本市企业电子印章应用管理,确保电子印章使用合法、安全、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令第716号)《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
第七条 需要制作、变更或注销电子印章,须由印章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法院党组审批,经批准后统一办理。 第八条 因损坏、遗失,需要换领或补发电子印章密钥(key),印章管理部门或个人须出具书面证明,并按第七条规定重新办理报批手续。损坏的,须将原电子印章密钥,交法院办公室统一销毁。 第九条 电子印章的管理与实物...
中新网天津12月16日电 (记者 周亚强)记者从天津官方获悉,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由天津市公安局拟定的《天津市电子印章管理办法》(下称《办法》),通知各相关单位照此执行,以规范和加强电子印章管理。 《办法》包括总则、申请与制作、信息安全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五大章共30条。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电子印章的...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本省政务电子印章管理,确保政务电子印章合法、安全、可靠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本省电子印章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令第716号)、《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管理办法(试行)》(国办电政函〔2019〕252号)、《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广东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等有关...
江西省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和加强江西省电子印章应用管理,确保电子印章合法、安全、可靠地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
(一)选择需要签章的电子文件; (二)进行身份验证和授权; (三)选择适当的电子印章进行签章; (四)生成电子印章的签章信息; (五)将签章信息嵌入到电子文件中; (六)保存签章后的电子文件,确保其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三章电子印章的管理和保护 第十条电子印章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电子印章的管理应当由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