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卫星,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智能法治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研究院法律法规首席专家;曾获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首都教育先锋”“北京市教学名师”等荣誉;学术兼任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
申卫星,1970年4月生,山东日照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等职。主要研究领域... 相关图书 民法基本范畴研究 本书是作者的个人文集,辑录了作者研习民法以来的思考,内容涵盖... 民法典条文对照与重......
一、申卫星担任职务:申卫星目前担任江苏永之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徐州昌宸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在3家企业担任高管,包括担任江苏翌晟建设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永之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二、申卫星投资情况:申卫星目前是徐州昌宸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100%,是江苏永之源工程...
申卫星 清华大学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研究院人工智能法律法规方向首席专家、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 2024年6月1日,由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中国科学院大学科技与法律研究中心三方共同主...
申卫星|数据产权的力度和限度 数字经济发展是否需要对数据进行确权,取决于确权说和行为规制说哪种方案有更大的优势。对此,确权说贯彻“有贡献即有回报”之理念,在保护层面上具有层次性、前瞻性和确定性,不仅局限于消极保护,更在于促进积极利用,形成有效市场规则,在意思自治基础上实现数据要素市场化最优配置。数据确权...
简介:申卫星,男,1984年出生,河北省邯郸市人。 被执行人1 发布日期 案号 执行法院 履行情况 执行依据文号 2024-09-26 (2024)冀0423执759号 临漳县人民法院 全部未履行 邯劳人仲案(2023)121号 资讯更多> 加载中... 历史 加载中...
10月26日,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智能法治研究院院长申卫星应邀主讲武汉大学法律与科技论坛第七讲,主题为“数据产权的力度和限度”。讲座在法学院217会议室举行,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善斌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红、张素华、杨巍、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
申卫星目前担任泰兴市新洛达商贸中心、西安市雁塔区微型依依商贸店等5家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时担任泰兴市新达起重设备有限公司监事;二、申卫星投资情况:目前申卫星是5家企业最终受益人,包括其在投资泰兴市新洛达商贸中心最终收益股份为0%,投资西安市雁塔区微型依依商贸店最终收益股份为0%等;三、申卫星的商业合作伙伴:基于...
申卫星 教授、博士生导师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教育背景 吉林大学法学学士(1992)、法学硕士(1997)、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2001) ►工作履历 1992.7-2001.10,吉林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 2001.10-2003.6,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 2003.6-2008.12,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
申卫星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摘 要]数据确权与否素有争议,对于数据非权利客体论、数据流通阻碍论、数据公共物品论、数据产权难以实现论、个人信息及隐私威胁论等主张进行梳理和分析,有助于澄清认识误区,达成数据确权共识,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利用。数据确权具有明显的制度优势,即可以避免“公地悲剧”、走出“丛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