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对于肉类、海鲜、蔬菜等用的“生鲜灯”将全面禁止。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这种“生鲜灯”常见于一些市场、超市 对此,不少网友都表示支持:不会再被坑了 其实,除了生鲜灯 市面上通
拱墅区政苑蔬果大卖场,市场规模稍小点,肉摊仅三四家。摊位上还保留着生鲜灯。摊主师傅说,知道要禁用生鲜灯了,“时间到了我们肯定都换掉了”。在钱塘区头格农贸市场,生鲜区的灯光十分统一,均呈暖白色,肉类在这样明亮的灯光下也呈现出较为真实的面貌。市场负责人介绍,很早之前他们已经统一给生鲜食品摊位换了...
其中明确了需要杜绝的生鲜灯变相擦边使用的几种情形:禁止直接使用红色、蓝色、绿色等明显改变感官性状的照明设施对生鲜食用农产品进行照射;禁止使用可变可控光源调节颜色应付监管,在销售时实际改变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的行为;禁止通过使用内部或外部为红色的灯罩、造成实际反射光线改变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的行为;禁止在正常...
2023年6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文件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管理办法》针对销售者使用“生鲜灯”改变生鲜农产品色泽等感官性状,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行为作出禁止规定,并对销售场所照明设施、储藏场所等作出明确要求。为提高食用...
红色暖光一打,肉类便呈现出鲜艳的红色,难以辨别本来的色泽。这种让肉食、海鲜、水果等生鲜如同开了“美颜”的特殊照明灯,俗称生鲜灯,在农贸市场、生鲜店、商超十分常见。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规定,12月1日起,这种容易蒙蔽消费者眼睛的生鲜灯将被禁止使用。市场监管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从12月1日起,“生鲜灯”全面禁用,如拒不改正,或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被禁用的“生鲜灯”是指悬挂在肉类、果蔬等上方的特殊照明灯,可以让食材看上去比实际更新鲜,迷惑了不少消费者。图:生鲜灯下的猪肉 ...
对市场监管总局刚刚公布的《办法》,某电商平台商家客服人员都表示不清楚,销量也未受影响。一位客服人员表示,目前广州这边还没有禁用。而另一位客服人员表示,目前有市场禁了“猪肉灯,那种特红的,水果摊因为对颜色改变不大,没受到什么影响。”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办法》增加了对销售场所照明...
该办法共有五十一条,《办法》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增加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明确鲜切果蔬等即食食用农产品应做好食品安全防护,防止交叉污染。具体内容来看,第七条中明确规定:“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以下简称销售者)应当保持销售场所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
在接到通知要求后,新发地市场在一星期内就对涉及的牛肉、猪肉、羊肉、鸡肉、水产等200多个经营档口进行了照明灯更换,由过去的“生鲜灯”换成了普通照明灯。“很多人关心‘生鲜灯’更换后会不会影响销量,新发地的农产品是刚性需求,没有因采光发生太大变化。”“白光”灯网上销售火爆 禁用“生鲜灯”,也让“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