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使用“生鲜灯”不得使用“生鲜灯”不得使用“生鲜灯”《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第七条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以下简称销售者)应当保持销售场所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防止交叉污染。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对于肉类、海鲜、蔬菜等用的“生鲜灯”将全面禁止。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这种“生鲜灯”常见于一些市场、超市 对此,不少网友都表示支持:不会再被坑了 其实,除了生鲜灯 市面上通过...
拱墅区政苑蔬果大卖场,市场规模稍小点,肉摊仅三四家。摊位上还保留着生鲜灯。摊主师傅说,知道要禁用生鲜灯了,“时间到了我们肯定都换掉了”。在钱塘区头格农贸市场,生鲜区的灯光十分统一,均呈暖白色,肉类在这样明亮的灯光下也呈现出较为真实的面貌。市场负责人介绍,很早之前他们已经统一给生鲜食品摊位换了...
在接到通知要求后,新发地市场在一星期内就对涉及的牛肉、猪肉、羊肉、鸡肉、水产等200多个经营档口进行了照明灯更换,由过去的“生鲜灯”换成了普通照明灯。“很多人关心‘生鲜灯’更换后会不会影响销量,新发地的农产品是刚性需求,没有因采光发生太大变化。”“白光”灯网上销售火爆 禁用“生鲜灯”,也让“白光...
生鲜灯禁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2.1日起实施 2023年6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文件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管理办法》针对销售者使用“生鲜灯”改变生鲜农产品色泽等感官性状,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行为...
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食品安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届时将全面禁止使用这种“生鲜灯”。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从12月1日起,“生鲜灯”全面禁用,如拒不改正,或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被禁用的“生鲜灯”是指悬挂在肉类、果蔬等上方的特殊照明灯,可以让食材看上去比实际更新鲜,迷惑了不少消费者。图:生鲜灯下的猪肉 ...
《办法》按照“警示为主,拒不改正再处罚”的基本原则设置法律责任。这一新规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这也意味着禁用“生鲜灯”已经进入倒计时。记者从南京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目前该局正在部署开展关于生鲜灯的整治工作。在新规正式实施之前,将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商户开展自查自纠。随后,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新办法的...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办法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这是否意味此后将全面禁用“生鲜灯”?记者查询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