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农业保险条例》以及相关信贷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猪活体抵押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向防城港辖区范围内从事生猪养殖的借款人发放的,以生猪活体(包含能繁母猪、育肥猪、种猪等,可经保险公司对活体养殖风险进行承保)作为抵押,用于借款人合法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周转的贷款。 第三条借款人以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