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生态环境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外,跨设区的市的建设项目和以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议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一、水利 水库:新建库容100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项目。引调水工程:新建项目。二、能源和资源开发 燃煤电站(含热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含燃煤掺烧废弃物)。风电、光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