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避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对于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拟选择参加绿证交易的,相应电量不得申请CCER;拟申请CCER的,在完成自愿减排项目审定和登记后,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冻结”计入期内未交易绿证;在完成减排量核查和登记后,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注销减排量对应的未交易绿证,并向...
二、避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对于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拟选择参加绿证交易的,相应电量不得申请CCER;拟申请CCER的,在完成自愿减排项目审定和登记后,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冻结”计入期内未交易绿证;在完成减排量核查和登记后,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注销减排量对应的未交易绿证,并向...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不断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推动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以下简称自愿减排市场)有效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有关部门要切实维护和保障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主选择权益。 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通过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CCER注册登记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互通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绿证核发交易和CCER申请有关信息。 ...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不断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推动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以下简称自愿减排市场)有效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两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适用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不断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推动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以下简称自愿减排市场)有效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两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适用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不断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推动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以下简称自愿减排市场)有效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两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适用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
有关方面要定期核验检查数据,防止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 五、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8月26日 解读:国家能源局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
有关方面要定期核验检查数据,防止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 五、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8月26日 解读:国家能源局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不断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推动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以下简称自愿减排市场)有效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两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适用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