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会同科技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等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共同研究编制的总体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
研究编制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简称《“双重”规划》),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的指导性规划,以及编制和实施有关重大工程专项建设规划的主要依...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乔贵介绍,《云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是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其编制实施在云南尚属首次,对云南省统筹所有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重要途径、一体推进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里程碑”意义,是今后一个时期省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任务的总纲和空间指引。 新闻发...
近年来,自然资源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决策部署,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寻求生态保护修复的治理之道,加强顶层设计,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部署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科学谋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逐步构建起“国家规划+重...
阅读提示: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具有承接性、传导性、协调性,既要落实国家和省级生态保护格局、生态修复目标任务,也要将责任和目标任务传导至市县。陕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纵向承接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区、秦岭生态保护和修复区等“双重”任务,横向...
三、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请社会各界人士于公示期(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9月22日)内将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电话:0771-5609376,邮寄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近日,《广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下称《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实施。《规划》致力于推进生态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超大城市“以人为本”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样本,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宜居花城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规划》也注重落地实操,...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气象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 年)》 (以下简称《建设规划》),按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思路,着力提升重点领域生态保护支撑能力,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以及相关...
发改农经〔2020〕837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 然 资 源 部 2020年6月3日 点击阅读...
《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发布 实施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全文如下) 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