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18日电 18日,微信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起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据悉,2013年至2022年,全国法院共审结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以及妨害药品管理罪一审刑事案件2.8万余件,判决人数3.8万余人。此次公布的5起案件涉及进口药品、疫苗、医疗美容药品、特病药品、口腔科非...
2023年4月,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移送案件,黄冈市公安局侦破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捣毁涉案窝点2处,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现场查获涉案药品8300包、半成品100余公斤,案值5000余万元。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等购进扑尔敏等化学药和甘草等中药材,加工成自命名假药“祖传咳喘特效药”,号称是治疗哮喘等疾病的纯中药对外...
本案例裁判要旨明确,问题疫苗属于劣药,与伪劣产品是特殊与一般的包含关系(劣药必然属于伪劣产品)当罪行不满足生产、销售劣药时可以考虑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进行评价。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例值得与“江苏延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大羔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2011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
生产、销售劣药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区别在于:第一,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犯罪对象是劣药;后者犯罪对象是假药。第二,犯罪的客观方面的认定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只要有“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危险状态就能成立;生产、销售劣药罪则须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才能成立。 本案中,被告人邢某某自2013年起,通过淘宝网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