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最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全文2 第二十四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依法对...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已经2005年12月2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 行。 长李毅中 十七日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总局令第80号修正,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规定. 第...
【文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80号 【施行日期】2015.07.01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 正文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2006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公布,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80...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已经2005年12月2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全体员工,包括办公场所、生产车间、仓库等。 三、培训内容 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 •各类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2. •火灾防控及消防设备使用方法 •电气安全使用知识 •机械设备操作规范 •化学品存储及使用注意事项 3. •个人防护用品及佩戴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