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辩护对《通知》无效性及鉴定意见无效性的有力辩护推动案件继续发展。不管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还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入罪的前提条件都是具有合法有效的鉴定意见。但根据现有检测标准和检测手段,即便是参照现有的食用油的标准,也无法得出博汇公司、格林公司油脂产品是有毒、有害食品或伪劣产品的结论。
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九条的规定,烟丝、卷烟纸、滤嘴棒属于“烟草专卖品”,但是,本案罪名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实际上,涉案作坊并没有生产“烟丝、卷烟纸、滤嘴棒”等产品的机器,该作坊只是将客户送来的“烟丝、卷烟纸、滤嘴棒”加工为散装...
柳某被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第二次开庭的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们受被告人柳某的委托和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依法担任柳某等人被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中被告人柳某的辩护人。 首先,辩护人感谢...
被告人柳立海被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二审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上诉人柳立海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在柳立国、鲁军、李树军、柳立海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担任上诉人柳立海的二审辩护人。通过认真研...
柳立国被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二审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本律师接受柳立国的委托和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柳立国、鲁军等人被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上诉一案上诉人柳立国的二审辩护人。本辩护人自审查起诉阶段便全程参与本案,对本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