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辈婚姻,亦称“同辈婚姻”,是摩尔根提出的“血缘家庭”概念的一部分,恩格斯与马克思亦曾提及。在中国,这种婚姻形态被称作“班辈婚”或“血缘群婚”。此种婚姻制度中,同一集团内部的同辈男女互为共夫共妻,异辈之间绝对禁婚。因此,称之为“同辈婚姻”更为准确。19世纪末,摩尔根在其著作《古代社会》中首次提出“血缘家庭”
班辈婚姻,美国遗传学家摩尔根称为“血缘家庭”(或译“血缘家族”);恩格斯与马克思亦称“血缘家庭”,中国学者习称“班辈婚”或“血缘群婚”与“血族群婚”。不过。由于此种婚姻属于同一集团内部的同辈男女互为共夫共妻,异辈之间绝对禁婚。因此,宜称为“同辈婚姻”更加明确,更加合理,更加名副其实。19...
7. 带有血缘关系的原始公有性质群落。从人类社会诞生之初的原始群,到血缘家族公社,再到早期的母系氏族公社,男女两性间实行的都是群婚制,在接下来的文章里,作者将会讲到群婚制过渡到对偶婚制,以及在这个过程中出现的从妻居、服役婚、产翁婚等多种婚姻形式,从中可以更加明显的看出社会结构的变化。#AI共创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