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权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包括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以及检察机关.当前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处于探索阶段,原告主体资格制度有待完善.关于法律规定的机关在立法层面未进行明确,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判定有关组织是否为适格原告问题上存在同案不同判的情况.本文研究环境民事...
分析有关典型案件的法院裁判文书可知,人民法院否定环保组织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主要裁判理由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九条第 二款专门授权国家海洋环境监管机关代表国家提出损害赔...
指导案例75号《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的理解与参照——社会组织是否具备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认定 内容简介 指导案例75号《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 来自...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的理解与参照——社会组织是否具备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认定 摘要 [2]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
本案通过审判实务明晰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人民检察院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二是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不宜适用传统的环境污染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三是从环境公益诉讼的目的出发,合理确定环境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现结合本案案情对这三个方面的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民事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环保组织提起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各级各地人民法院基本持否定态度.究其原因,主要是法院对《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民事诉讼法》三部法律有关条款的解读适用所致.确定环保组织能否获得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需要对海洋环境利益属性,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