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 一是设立水源保护区标志。地方各级环保、水利等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以下简称《集中式指南》)及《分散式指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加强饮用水水源标志及隔...
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以供水人口多,环境敏感的水源以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支持建设的水源 为重点,由地方人民政府按规定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划定时限,按期完成农村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对供水人口在一千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按照《水污染防治法》《水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