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所匹配的刑责最高刑期只是3年有期徒刑。尽管有学者从刑法第241条体系解释的角度,认为收买行为只是一种犯罪预备,如果在收买妇女之后实施强奸、非法拘禁、伤害等犯罪,可以数罪并罚,也会引发很严重的罪责,但关键问题是:刑法为什么要对同为奴役妇女儿童的拐卖行为和买受行为的罪责做出...
【王锡锌|收买罪的刑责之争:技术选择还是价值选择?】近日,法学界出现了关于是否应该提高收买妇女儿童罪的刑罚的热烈辩论,不同的观点激烈交锋。 有学者建议提高收买妇女儿童罪的量刑,认为人性尊严高于一切...
王锡锌(北大法学院宪法学教授、博导):从宪法的核心价值出发,应提高收买被拐卖妇女罪的量刑 王锡锌教授则从宪法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拐卖和买受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行为,是对妇女和儿童的奴役,也是...
关于收买被拐卖妇女,法律一直在传递错误的价值信号。 人贩子严打,买方刑罚极轻,多数买家被判缓刑,部分潜在买家会错误的理解反正“没坐牢”。长此以往,法律就传递出一个错误的价值信号,收买和拐卖是两回事,危害性不同,甚至不认为收买是犯罪。 法律传递的错误信号,让买家觉得收买与拐卖行为是两回事,降低其行为的罪恶...
王锡锌:我认为应该加重收买妇女儿童罪的刑责。我注意到,刑法学者已经展开的争论,主要是从刑法作为治理技术的层面而展开的,这虽然对理解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制裁具有治理技术层面的意义,但我们必须意识到:在讨论拐卖和买受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时,不能忽略前提性的,也是最核心、最根本的问题,那就是价值选择问题。
2023 - 王锡锌 - 《新华文摘》 - 被引量: 0 收藏相关文章 数字行政的法治逻辑及风险 2023 - 王锡锌 - 《中国法治》 - 被引量: 0 收藏相关文章 张明楷,周光权,王锡锌.刘艳红,桑本谦,车浩,罗翔:刑法应如何遏制"买媳妇"行为?——关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的相关问题探讨 2022 - 张明楷,周光权,王锡锌,... - ...
所以我的建议是,(2) ,用“劫持并转让控制妇女罪”替代“拐卖妇女罪”,用“受让控制妇女罪”替代“收买被拐卖妇女罪”。这种说法现在看来很绕口,却去除了“买卖”的字样,使人们不再有幻象,把这种行为与真正的买卖行为 。使罪行的性质更为赤裸裸地显现在法律条文中。或者我也同意“南洋富商”的建议,干脆将“拐卖...
作为一种将数据、技术和政府权力深度集合的疫情防控应用系统,健康码将数字技术嵌入社会治理,是技术权力与国家权力深度融合的典型样本。近三年来,“亮码”“扫码”成为生活常态,“黄码”“红码”“弹窗”也成为很多人焦虑不安的生活体验,今后无疑也将成为最深刻的...
陈兴良-从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再修法看立法与司法的关系 1122022-05 10 车浩 在收买被拐卖妇女罪的刑罚设置问题上,立法者要解决的两点问题 1072022-05 查看更多 猜你喜欢 3973 个人信息保护法 by:改命的羊驼 4230 个人信息保护法 by:电商数据法萧寒 2.9万 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版 by:云律声 572 2021个人信息保护...
王锡锌:我认为应该加重收买妇女儿童罪的刑责。我注意到,刑法学者已经展开的争论,主要是从刑法作为治理技术的层面而展开的,这虽然对理解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制裁具有治理技术层面的意义,但我们必须意识到:在讨论拐卖和买受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时,不能忽略前提性的,也是最核心、最根本的问题,那就是价值选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