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德曼的中国宗族研究服从人类学论证的一般仪式性程序:他从学派(埃文思—普里查德与福忒思的新功能论)的解读(结构),走向地方性知识(中国宗族)的悖论(反结构),又回到学派的解读(结构)。弗里德曼不是一个全球文化的探险者,但是他却在内心的深处从英国学界习得非洲社会的模式,又从伦敦经济学院飞越大洋,把原始居民的社...
这两个借口显然是推托之词:首先,无法在中国从事田野调查并不能解释他对新国家的力量的无知,从本世纪上半页的文献以及1949年以后的中国出版物,他可以了解中国政府的社会与土地政策,并从中寻找宗族的资料;其次,通过现代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可以获得对中国民间社会组织的了解,从而有助于认识传统社会,因此现代与传统并...
或者说,宗族理论本身并不具备范式的特点,而真正的范式是所谓有国家和无国家社会之别的文化研究。在《非洲政治制度》一书中,埃文思—普里查德、福忒思等人已把社会分为两大类,一类是“A组社会”,即拥有中央化权威、行政机构与法律制度的社会,另一类是“B组社会”,即无政府统治的社会。无政府社会又分为两种,即政治...
弗里德曼的中国宗族研究服从人类学论证的一般仪式性程序:他从学派(埃文思—普里查德与福忒思的新功能论)的解读(结构),走向地方性知识(中国宗族)的悖论(反结构),又回到学派的解读(结构)。弗里德曼不是一个全球文化的探险者,但是他却在内心的深处从英国学界习得非洲社会的模式,又从伦敦经济学院飞越大洋,把原始居民的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