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毓莹,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合规与风险防控研究中心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副厅长(挂职)。《公司法》修改组工作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21中国商法年度人物”。 曾任最高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近20年。曾起草或参与起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
王毓莹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法人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法的基石,为商业市场注入了无限活力。然而,实践中频频出现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与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基于对维护市场公平正义价值的追求,为保护债权人合法利益,人格否认制度应...
(六)公司法施行前作出利润分配决议,因利润分配时限发生争议的,适用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七)公司法施行前,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股东对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数量发生争议的,适用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解读:本条旨在说明新《公司法》原则上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但是基于立法目的考量,明确...
2013 - 王毓莹 - 《法律适用》 - 被引量: 8 收藏相关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2010 - 杜万华,张进先,王毓莹 - 《法律适用》 - 被引量: 0 收藏相关文章 《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2010 - 杜万华,张进先,王毓莹 - ...
文|王毓莹 (本文刊载于《中国应用法学》2024年第3期)—内容提要:未届期股权转让的责任承担主体和责任形式不明确等问题长期困扰着理论与实务工作者,新《公司法》第88条第1款回应了前述争议问题,规定受让人承担出资义务,出让人在受让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应当承担补充责任。但新法的出台也带来了法律适用上...
王毓莹:入库还是直接清偿——新《公司法》第54条的理解 王毓莹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第54条正式从法律层面确立了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回应了理论界与实务界长期的呼声,可以预见的是,该制度的确立对于保护债权人利益、重塑注册资本的严肃性将大有裨益。不过...
【作者】王毓莹,北京市债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教授。 【来源】本文转载自“中国法律评论”微信公众号(2024年1月23日)。原文节选自《新公司法二十四讲:审判原理与疑难问题深度解释》(因篇幅限制,省略注释与参考文献,引用请以原文为准)。
100% 王毓莹 50万(元) 2017-09-11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 注销 担任高管 1 序号 企业名称 职务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 地区 状态 1 智桥电气 新乡市智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股东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王毓莹 50万(元) 2017-09-11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 注销 所有任职企业 1 序号 企业名...
2024年6月12日晚八点,“周三有约:云象会客厅”第五期,主讲嘉宾王毓莹教授,嘉宾主持人李建伟教授,和大家聊聊『民商事法官的裁判思维』 第一环节:主持人语 李建伟教授 主持人 今天是“周三有约:云象会客厅”的第五期,非常荣幸的邀请到王毓莹教授,欢迎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