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王明清,男,1989年1月16日出生,汉族,原户籍所在地山东省垦利县郝家镇北王村,以贩卖、运输毒品罪经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6月26日以(2013)东刑一初字第21号刑事判决书,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18日以(2013)鲁刑一终字第120号刑事裁定书,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
案件结果 解除对你被执行人王明清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拉萨市金珠西路支行处账号XXXXXXXXXXX***的存款20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六年七月五日同类型案件推荐 更多诉讼文书最新注册公司 热搜词推荐 最新法人信息 1贵州港慧商贸有限公司2贵州铭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3海南齐盛旺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