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 王志才故意杀人案》来源:天津津南法院
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 王志才故意杀人案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2025年02月10日 14:29 天津 — END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 | 出品:津南法院新媒体团队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集15 沽上说法514 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集 · 目录 上一篇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 王召成等...
对于被誉为北京最富有的房地产大亨王志才而言,他的个人资产高达上百亿元,区区6900万元的赌债简直是小菜一碟。然而,出于保护自身利益,金沙赌场决定采取法律手段来解决事情,他们将此事公之于众,并宣布将正式对王志才提起诉讼。就在这场诉讼即将开庭的时候,双方对于赌债归还的细节问题产生了分歧和纠纷。王志才表示,因...
2008年10月9日中午,王志才到访被害人赵某某(女,殁年26岁)的集体宿舍,期间又谈及婚恋问题。此时,...
在重审过程中,山东高院考虑到以下因素:本案由婚恋纠纷直接引发;王某归案后坦白了罪行并积极赔偿;以及他平时的表现良好。因此,法院判处王某死刑,但决定暂不执行,改为死缓。然而,鉴于被害人亲属要求对王某从严惩处,山东高院又依据《刑法》第50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王某附加了限制减刑的处罚。相当于双方达成了一种...
王志才平时表现较好,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与其亲属积极赔偿,但未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协议。 湖南企发文化的法律分析 被告人王志才因为与赵某某在婚恋关系上无法达成合意,于是便心生杀人的念头,并付诸行动。其有杀人的故意,也有杀人的行动,并且是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连续捅刺致使赵某某失血性休克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
王志才平时表现较好,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与其亲属积极赔偿,但未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协议。 2.裁判结果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0月14日以(2009) 潍刑一初字第35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王志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王志才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6月18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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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4号:董某某、宋某某抢劫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3年1月31日发布) 高靖律师 280 0 11:28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44号:卜新光申请刑事违法追缴赔偿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4年12月25日发布) 高靖律师 121 4 09:04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76号:萍乡市亚...
🔍王志才故意杀人案:司法正义的复杂案例 📖一起因婚恋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案,被告人王志才因求婚不成,恼怒之下起意杀人。案发后,他坦白悔罪,并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但因其犯罪手段残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然而,考虑到本案系因婚恋纠纷引发,王志才平时表现较好,且积极赔偿,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后,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