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教授指出,首先,数据确权有《民法典》作为上位法依据。《民法典》第127条明确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条除了作为引致条款,还有两层深刻含义,分别是:其一,宣示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在整个民事权益的体系架构里,是重要的、新型的民事权益,应该受到《民法典》的保护;其二,...
王利明教授指出,首先,数据确权有《民法典》作为上位法依据。《民法典》第127条明确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条除了作为引致条款,还有两层深刻含义,分别是:其一,宣示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在整个民事权益的体系架构里,是重要的、新型的...
基于数据权益所显现出的财产权与个人信息密切结合的特征,王利明教授强调,数据权益首先要保护的是个人数据和隐私,数据确权要注重维护数字人格权益。 在“数据流通与利用的合同法保护”模块中,王利明教授强调,数据的价值源自利用,但是要注重利用和保护之间的平衡。就如何鼓励...
王利明教授指出,首先,数据确权有《民法典》作为上位法依据。《民法典》第127条明确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条除了作为引致条款,还有两层深刻含义,分别是:其一,宣示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在整个民事权益的体系架构里,是重要的、新型的民事权益,应该受到《民法典》的保护;其二,...
王利明教授作题为“数据的确权与保护”学术讲座 12月4日下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利明应邀为我校师生作题为“数据的确权与保护”的学术讲座。校长范九利主持讲座,副校长张荣刚,教师代表韩松教授、杨建军教授、张翔教授与谈。我校师生代表700余人在线下主会场及2个分会场参加...
王利明教授首先指出数字经济时代下数据的重要意义,聚焦数据确权与保护的实践与立法现状,分析了既有规范在此领域的有限性,论证了数据确权与保护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王利明教授认为,《民法典》第127条为数据确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此基础上,建议借鉴“权利束”概念观察分析数据权益现象,以“数据二十条”作为数据确权的思路...
王利明“数据确权与保护”专题讲座开讲,受邀担任深圳民法博物馆“首席顾问”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主讲人:王利明 题目:数据的确权与保护 主讲人简介 王利明,湖北仙桃人,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特聘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要从事法学方法论、民法总论、物权法、债与合同法、人格权法、侵权责任法、商法理论、司法改革等研究。曾任中...
近日,深圳大学40周年校庆千场学术活动(第1418场)暨“深大讲坛”第185讲在深圳大学丽湖校区举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王利明以“数据确权与保护”为题,作了一场精彩的学术讲座。深大法学院院长熊伟主持讲座。
数据权益本身是一种民事权益类型,《民法典》宣示了数据权益作为民事权益的属性。民法对数据权益的确权,为其他法律对其提供保护的前提和基础。民事权益的救济也可以广泛地适用于数据权益的保护。数据权益具有综合性特点,是各项权益的集合,它包含财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