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机构: 山西君宜律师事务所 地址: 晋城市开发区兰花路皇城相府药业大楼15层 积分:10517 点击量:113921律师简介 王伟锋,山西君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作为顾问律师,曾为太平洋保险、建设银行、皇城相府集团等多家大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熟悉公司法务与企业法律需求。为晋城市信息中心、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晋城市食...
律师简介 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苏州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非洲坦桑尼亚最大的中国援外企业的商业部经理和法务.能用英语做为工作语言.曾在常州大型一级建筑公司从事法律事务.熟知企业管理和企业运行状况 在线咨询 王伟锋 律师 ...
人物简介: 一、王伟锋担任职务:王伟锋目前担任江苏常恒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二、王伟锋投资情况:目前王伟锋投资江苏常恒律师事务所最终收益股份为0%;财产线索 线索数量 老板履历 图文概览商业履历 任职全景图 投资、任职的关联公司 商业关系图 一图看清商业版图 ...
王伟锋,山西君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作为顾问律师,曾为太平洋保险、建设银行、皇城相府集团等多家大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熟悉公司法务与企业法律需求。为晋城市信息中心、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晋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多家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熟悉行政法律法规及诉讼与非诉讼业务流程。同时,办理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和...
该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被告高某乙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高某甲无事故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对原告超出交强险部分损失按照30%的责任进行赔偿。被告质证称同意按照规定进行赔偿,但该事故属于好意同乘,应减轻或免除被告的赔偿责任。 最后经过合议,认定被告高某乙搭载原告高某甲属于好意同乘的情形...
律师说法: 山西君宜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陈某某涉嫌强制猥亵妇女一案的辩护人。辩护人对于陈某某所涉罪名无异议,但认为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存在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 陈某某系酒后乱性,清醒后及时停止了猥亵行为,未造成严重危害。陈某某饮酒是由于正常应酬,并非为了实施犯罪而蓄意...
王伟锋,山西君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作为顾问律师,曾为太平洋保险、建设银行、皇城相府集团等多家大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熟悉公司法务与企业法律需求。为晋城市信息中心、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晋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多家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熟悉行政法律法规及诉讼与非诉讼业务流程。同时,办理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和...
王伟锋,男,中国国籍,山西君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执业证号是11405201410251816。执业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 执业律所 山西君宜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 山西省晋城市开发区经一路皇城相府药业大楼15层 社会活动 山西君宜律师事务所开展“12.2宪法进农村” 主题活动。创新微顾问模式--长治市司法局领导莅临山西君宜律师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