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德]叔本华:《论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注59),§13,第14-15页。转引自张龑编译:《法治国作为中道:汉斯·凯尔森法哲学与公法学论集》,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年版,第198页。 47[美]路易斯·迈克尔·希德曼著:《论宪法不服从》,仇之晗译,译林出版社2017年版,第12页。48[奥]凯尔森:《纯粹法学2》(注17),§...
摘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迎合了实质性化解纠纷的现实需求,但由于依托行政诉讼调解,该制度从产生伊始便蕴藏着合法性危机。该制度将行政诉讼信访化,将诉讼的实效寄望于行政权力而非司法程序,不但有悖于宪法的民主与法治原则,也不符合首长负责制、行政组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