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二审法院还指出,2021年6月21日至2021 年7月5日,在翟和平报告194只猪死亡后,正农通芜湖分公司有权了解并指导规范饲养管理工作、核实生猪死亡事实,但实际上却拒绝到翟和平养殖场处理,也没有采取进一步措施改善饲养管理,在这种情况下,正农通芜湖养殖公司应当可以预料到剩余猪仍会继续死亡。二审法院同样维持了原判。
此外,二审法院还指出,2021年6月21日至2021 年7月5日,在翟和平报告194只猪死亡后,正农通芜湖分公司有权了解并指导规范饲养管理工作、核实生猪死亡事实,但实际上却拒绝到翟和平养殖场处理,也没有采取进一步措施改善饲养管理,在这种情况下,正农通芜湖养殖公司应当可以预料到剩余猪仍会继续死亡。二审法院同样维持了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