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定特定关系人违纪违法问题上,如特定关系人不是党员公职人员的,应视情况给予其批评教育、作出检讨、责令具结悔过等,涉及违法的移交至有关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如特定关系人是党员公职人员的,应结合其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是否有共同违纪违法的主观故意,准确认定其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其党纪政务...
从民法角度讲,能认定为共同财产关系的人毕竟在少数,甚至不包括多数近亲属。因此,“利益关系”不能跟“财产关系”划等号。 二、国家工作人员通过特定关系人受贿的要件 《意见》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本意见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以受贿论处...
国家工作人员与特定关系人的共同利益关系促使其成为利益共同体,产生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相当于国家工作人员间接收受贿赂的法律效果,因此共同利益关系除经济利益关系外,还包括精神利益、非近亲属范畴的亲情关系、有利益联结的朋友关系等,只要彼此存在共同的感情、经济、政治、心理和生理等利益关系,一方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
1.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适用这一规定的前提,是党员干部不知道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
加强对特定关系人的 管理约束 什么是“特定关系人”呢?根据相关解释,主要包含以下几种:一是基于身份关系的亲属,既包括近亲属,还包括儿媳、女婿、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亲属;二是身边工作人员,最常见的就是秘书、司机等工作人员;三...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的,以受贿论处。 2.关于由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问题。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本意见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以受贿论处。特定关系...
《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
近几年特定关系人参与受贿犯罪的情形越发多样,在主体的认定、受贿行为等方面也存在认定不一的情况。在具体认定时,既要考虑该类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犯罪的基本原理,也要考虑职务犯罪本身的特点。 1.特定关系人涉及的罪名 特定关系人是否能以受贿犯罪进行评价,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因其不符合受贿罪的主体资格,一度被...
如果特定关系人与党员公职人员在主观上有通谋,客观上共同实施职务犯罪行为,则构成共同犯罪。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多个条款对特定关系人利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和谋取私利进行了规制,并将特定关系人主要表述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