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根据《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3.2.3,释放源应按可燃物质的释放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长短分为连续级释放源、一级释放源、二级释放源,释放源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0区。连续级释放源是指连续释放或预计长期释放的释放源。2)存在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1区。一...
根据《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3.2.5,释放源应按可燃物质的释放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长短分为连续级释放源、一级释放源、二级释放源,释放源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0区。连续级释放源是指连续释放或预计长期释放的释放源。 例如:①没有用惰性气体覆盖的固定顶盖储罐...
根据最新版的国际标准IEC60079和IEC61241,以及最新的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2010及《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GB12476的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对原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进行了增补和修订. 本规范与GB50058-92相比,有以下改变: 1.规范名称的修订,即将《...
50058—20143. 2. 3,释放源应按可燃物质的释放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长短分为连续级释 放源、一级释放源、二级释放源,释放源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0区。连续级释放源是指连续释放或预汁长期释放的释 放源。 2) 存在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1区。一级释放源是指在正常运行时,...
根据《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可燃物质重于空气,释放源在封闭建筑物内,且为第二级释放源的主要生产装置区,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应符合的规定有()。 A.封闭建筑物内和在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下的坑、沟可划为2区B.以释放源为中心,半径为10m,高度为5.5m的范围内可划为2区C.以释放源为中心,...
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第2.2.1条规定,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气与空气 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分为3个区域等级。 (1)0级区域(简称0区)。在正常运行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的场所。正常运 行是指正常的开车、运转、停车,易燃易爆...
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规定,爆炸性粉尘环境中粉尘可分( )。(0.75分)[通用知识题] A. 非可燃性飞絮 B. 可燃性飞絮 C. 非导电性粉尘 D. 导电性粉尘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B .可燃性飞絮 C .非导电性粉尘 D .导电性粉尘 ...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规定,某爆炸性粉尘环境,可能出现粉尘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该环境进行分区应属于( )
1、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规定,爆炸性粉尘环境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进行分区,某爆炸性粉尘环境,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可能偶尔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该环境进行分区应属于( )。【单选题】...
5.1 一般规定 5.1.1 爆炸性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爆炸性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宜将设备和线路,特别是正常运行时能发生火花的设备布置在爆炸性环境以外。当需设在爆炸性环境内时,应布置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地点。2 在满足工艺生产及安全的前提下,应减少防爆电气设备的数量。3 爆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