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鉴定第十条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的鉴定工作应当由具备煤与瓦斯突出鉴定资质的机构承担。除停产停建矿井和新建矿井外,矿井内根据本细则第十三条按突出煤层治理的,应当在确定按突出煤层治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煤层的突出危险性鉴定;否则,直接认...
采用穿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见(止)煤深度与设计相差 5m 及以上时,应当及时核查分析,不合格的及时补孔,出现喷孔、顶钻或者瓦斯异常现象的,应当在防突措施竣工图中标注清楚。防突措施竣工图应当有平面图和剖面图。采用顺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必须及时核查分析,绘制平面图,...
以下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详细完整版,旨在保障煤矿生产中的安全和防止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 一、 1.防止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 2.提高煤矿工人对瓦斯突出的认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 1.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的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包括《煤矿安全规程》等。 2.确保煤矿企业具备必要的...
煤的瓦斯放散 初速度△p ≥10 拟定为非突出煤层时,应当在鉴定报告中明确划定鉴定范 围。当采掘工程超过鉴定范围的,应当测定瓦斯压力、瓦斯含量 及其他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掌握煤层瓦斯赋存变化情况。 但若是根据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进行的突出煤层鉴定拟定为非突 出煤层的,在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或者采深增长超...
第三节第三节第三节 防突管理及培训防突管理及培训防突管理及培训 第三十五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每季度、第三十五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每季度、第三十五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每季度、 突出矿井矿长应当每月至少进行突出矿井矿长应当每月至少进行突出矿井矿长应当每月至少进行...
第一条为加强防治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工作(以下简称防突工作),预防煤矿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的防治工作,适用...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新旧版对照)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煤 矿突出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 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旧规定中,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目标为: •预防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 •降低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增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的实效性,降低其技术难度,逐步实现由防治到治理转化。 新规定 新规定中,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目标如下: •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预防煤矿灾害事故...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word终版).pdf,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防治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 下简称突出)工作(以下简称防突工作) ,预防煤矿事故,保障从 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矿山安
:本文档旨在为相关工作者提供防治石煤与瓦斯突出的详细方案和措施,以确保工作安全和减少突出事故的发生。 1.引言 石煤与瓦斯突出是矿山开采过程中的一种危险现象,可能导致矿工伤亡和生产中断。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出事故的发生,本细则制定了相关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范。 2.突出预测与监测 - 2.1突出预测 - 2.1.1对矿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