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自动监控系统 自动监控系统,由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测设备、通信传输网络和 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控设备组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在排污单位污染源现场,包括用于连续监控 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采样装置、生产或治理设 施运行记录仪、数据采集传输仪(以下简称数采仪)、烟气参数或炉 膛温度等运行参数的监测设备、...
为做好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试点工作,推动建立以排污单位自主标记为基础的数据有效性判定规则体系,我局组织技术单位编制了《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标记规则)。 请结合试点,督促行政区域内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按照标记规则...
⽕电、⽔泥和造纸⾏业应按照《标记规则》对⽣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和⾃动监控系统运⾏情 况如实标记,保证排污单位⾃动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标记规则》规定了数据标记内容包含⽣产⼯况标记、污染治理设施⼯况标记、⾃动监测异常 标记和数据补全标记四类。⾸先我们了解⼀下⽕电...
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在排污单位污染源现场,包括用于连续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采样装置、生产或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数据采集传输仪(以下简称数采仪)、烟气参数或炉膛温度等运行参数的监测设备、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监控或污染物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等仪表和传感器设备。 排污单位现场端自动监测设备通过通...
河北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为做好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试点工作,推动建立以排污单位自主标记为基础的数据有效性判定规则体系,我局组织技术单位编制了《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标记规则)。
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排污单位自动监测 数据标记规则 (试行)为指导排污单位如实标记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和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保证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制定本规则。1适用范围 本规则规定了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排污单位根据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和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如实标记生产设施...
2020年12月14日,生态环境执法局印发了《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试行)》(执法函〔2020〕21号)。 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应按照《标记规则》对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和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如实标记,保证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为做好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试点工作,推动建立以排污单位自主标记为基础的数据有效性判定规则体系,我局组织技术单位编制了《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标记规则)。 请结合试点,督促行政区域内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按照标记规则...
5.1排污单位按照自行监测相关要求开展手工监测取得的数 据, 17、应通过自动监测设备或“企业端”记录,并标记为“U (手工监 测数据)”。标记为“手工监测数据"的,需保留规范有效的监测报 告备查。4. 5.2数据缺失或无效的时段,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自动监测设 备自动进行修约补遗,并标记为“Q (自动修约补遗数据)”...
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在排污单位污染源现场,包括用于连续监控 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采样装置、生产或治理设 施运行记录仪、数据采集传输仪(以下简称数采仪)、烟气参数或炉 膛温度等运行参数的监测设备、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监控或污 染物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等仪表和传感器设备。排污单位现场端自动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