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十一件地方性法规作如下修改: 一、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九条中的“禁止毁林开垦”修改为“禁止毁林、毁草开垦和采集发菜”。 (二)在第十条第一款“泥石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