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清单》是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普遍适用的裁量基准,对《清单》中列举的违法行为、符合《清单》规定情形而不适用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及时报告。 二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再次明确“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概念,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梳理出轻微不罚5项,首违不罚32项,并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