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湖北省跨县 (市、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 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
湖北省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申报纳税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省跨县 (市、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 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政...
第一条为规范湖北省跨县 (市、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 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9号)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湖北省跨县 (市、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 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9号)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1]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北省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申报纳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23-12-11 [2]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关于印发《总分机构纳税人增值税汇总计算 缴纳办法》的通知.2018-10-16 [3]吉林省市省财...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财政厅公告 2023年第5号 为明确我省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湖北省财政厅制定了 《湖北省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申报纳税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24年1月...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财政厅公告 2023年第5号 为明确我省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湖北省财政厅制定了 《湖北省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申报纳税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财政厅公告 2023年第5号 为明确我省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湖北省财政厅制定了 《湖北省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申报纳税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24年1...
一、湖北省内跨县(市、区)经营的总分支机构由哪一级税务机关核准,可以进行增值税汇总申报纳税管理? 在湖北省内跨县(市、区)经营的总分支机构,经省税务局、省财政厅核准,可在核准地域范围内实行增值税汇总申报纳税管理。 二、汇总申报...
一、湖北省内跨县(市、区)经营的总分支机构由哪一级税务机关核准,可以进行增值税汇总申报纳税管理? 在湖北省内跨县(市、区)经营的总分支机构,经省税务局、省财政厅核准,可在核准地域范围内实行增值税汇总申报纳税管理。 二、汇总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