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湖北省从事药品委托销售、储存和运输等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包括:(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二)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疫苗储存配送;(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内代理机构(以下统称MAH)、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委托药品储存、运输。
局机关各处室、分局,有关直属单位: 《湖北省药品委托销售、储存和运输监督管理规定》《湖北省药品委托销售、储存和运输质量协议编制指南》已经省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湖北省药品委托销售、储存和运输 监督管理规定 2.湖北省药品委托销售、储存和运输 质量协...
附件1湖北省药品委托销售、储存和运输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委托销售、储存和运输监督管理,标准药品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
A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将受托方储存、运输、销售等行为纳入己方质管理体系,与其签订委托协议约定双方药品质量责任,并对委托方进行监督B .接受委托储存、运输药品的企业表明不知道承储承运的药品已超有效期而为其提供储存、运输药品,可免予行政处罚C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受托方的质量保证能力及风险管理能力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