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了《省能源局关于加快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要组织所辖县(市、区)加强新能源开发建设规划和项目储备,积极服务支持市场主体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相关发电企业要将鄂能源新能〔2021〕53号安排的10个风光火互补百万千瓦基地各40万千瓦建设...
相关发电企业要将鄂能源新能〔2021〕53号安排的10个风光火互补百万千瓦基地各40万千瓦建设规模,鄂能源新能〔2022〕14号安排的新能源发电738万千瓦建设规模明确到具备建设条件的具体项目。总规模为11.38GW。
5月26日,湖北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加快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 相关发电企业要将鄂能源新能〔2021〕53号安排的10 个风光火互补百万千瓦基地各40万千瓦建设规模,鄂能源新能〔2022〕14号安排的新能源发电738万千瓦建设规模明确到具备建设条件的具体项目。(项目指标分配参考《湖北:下发7.83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