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根据《通知》,河北省2022年拟安排风光总规模30.24GW,其中保障性规模5.24GW,市场化规模10GW,储备类规模15GW。 原文如下:
近日,河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拟安排2022年保障性风、光规模5.24GW、市场化10GW、储备15GW,具体如下表所示。 根据文件,已取消的存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模原则上纳入本市2022年年保障性并网规模,各市通过竞争性配置纳入。 1、需要注意的是: 1)分散式风电项目和...
“所发电量全部自用”或“以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的分散式风电项目,不需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由各区自行管理,相关项目信息及时报我委备案。项目自核准之日起,应在两年内建成投产。 “所发电量全部自用”或“以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屋顶及附属设施或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