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
《湖北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2020年1月9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以下简称《意见》),并明确要求“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军地有关部门根据本意见,结合实...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2020年5月以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成立《湖北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起草工作专班,广泛开展调研论证,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并按照细化管用的原则,研究起草了《目录清单》(征求意见稿)。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2020年5月以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成立《湖北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起草工作专班,广泛开展调研论证,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并按照细化管用的原则,研究起草了《目录清单》(征求意见稿)。
2020年12月24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9家部门联合制定的《湖北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文件出台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调研,按照《目录清单》内容逐项分解落实。2021年9月9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十堰...
摘要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展开更多 作者 无 机构地区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出处 《湖北省人民政府...
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是党、国家、部队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将《意见》精神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军地各相关部门联合、社会力量参与的联动机制,形成统筹推进、分工负责、齐抓共建的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