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救生员的责任 救生员是否在事故发生时尽到了救助义务,是判断其责任的关键。如果救生员在有能力施救的情况下没有采取行动,导致受害人溺水,那么救生员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反之,如果救生员已经履行了职责,就不应承担责任。 二、游泳馆的责任 游泳馆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有责任确保场所内的安全。这包括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10岁以上儿童活动范围更大,主要为池塘、湖泊和江河等。 预防溺水 “六不准”“四不要”一定要牢记! ↓↓↓ 防溺水“六不准” 1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 不准在无成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 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 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 不准不熟...
所以如果在正规游泳池,发现溺水情况,应该第一时间向附近专业救生员求助。”溺水事故频发,多数是和游泳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或腿部突然抽筋有关。专业人士提醒,游泳前要做好充分的热身运动,还要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第一肯定要做好适当的身体预备动作;第二个不要过饥过饱,如果吃得太饱的情况之下,可能会导致游泳...
近期,领区也发生中国游客在酒店泳池溺亡案件,驻普吉领办特此提醒,请照看好同行老人和孩子,不要让其单独行动,避免在无人陪同的情况下游泳,以免发生溺水或其他意外事故。
2023年5月20日17时13分,在高州市南塘镇平乐村的高州市某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游泳池发生一起淹溺事故,造成李**溺水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2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有关规定,高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市教育...
溺水事故仍处高发期真正的溺水是无声的并非“使劲扑腾、大声呼救”当发现有人溺水时我们又该如何伸出援手呢? 回顾 案例1:8月3日下午1时30分左右,青岛市崂山区石老人海水浴场两名儿童不慎落水。其中一名儿童获救,没有生命危险。另一名儿童被大浪卷入海中后不见踪影。
4月26日,郑州郑东新区发生一起游泳教练溺亡事故。溺亡者小李事发时在泳池做憋气训练,工作人员在一旁全程拍摄记录。李女士表示,弟弟憋气到3分多钟时出现大幅度动作,旁边工作人员未发现异常,之后弟弟在池中翻倒,沉入水底。李女士称,弟弟入水共计10多分钟,工作人员全程没有发现人已溺水,最后有顾客看出不对劲...
5月3日中午,象州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向媒体证实了这起事件,并表示这并不是学生游泳导致的溺水事故。据悉,事故原因是家长刘某珍(女,30岁)带着四个小孩子到水库边摸螺蛳时,其中两个女孩不慎落水。随后,刘某珍在试图救人时也不幸落水,最终三人不幸身亡。这三名不幸遇难者分别是石龙镇大蒙村委老石排村居民,...
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不要私自在海边、河边、湖边、江边、水库边、水沟边、池塘边玩耍、追赶,以防滑入水中。 2、严禁私自下水游泳,特别是青少年,必须有大人的陪同并带好救生圈。 3、严禁青少年私自外出钓鱼。因为水边的泥土、沙石长期被水浸泡...
7月4日晚,还在试营业的江苏苏州常熟市经开区文体中心游泳馆发生一起溺水事故,一名学游泳的男童溺水后被送医,至今仍昏迷不醒。目前,涉事游泳馆已被责令停业整顿。现场人员对溺水男童实施急救(网络视频截图)网络视频显示,几名疑似游泳教练和救生员的男子从泳池中将一名溺水的男童抬到池边,一名男子对男童实施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