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结合前期跨境执业工作探索实践,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执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执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十二条,主要对港澳涉税专业人士跨境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在执业登记条件,资格确定,可从事的涉税服务范围,发起设立税务师事务所条件以及行业监管等方面进行规范.相较于原办法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落实内地与港澳相关...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10月12日前,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zswnsfwc@。 附件: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执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0年9月18日
税台 会员卡激活 会员方案黄金会员铂金会员钻石会员 1 2 3 4 5 Previous Next 1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执业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促进深圳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建立更紧密涉税专业服务贸易关系,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结合前期跨境执业工作探索实践,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执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促进深圳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建立更紧密涉税专业服务贸易关系,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结合前期跨境执业工作探索实践,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执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进一步放宽税务服务准入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2019年第43号修改)等法律法规,我局起草了《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执业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