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容缺+承诺制+并联审批+全程帮办代办”审批办法遵循依法依规、分步推进、提升效能的原则。 第三条 “容缺+承诺制”审批模式是指项目单位申请办理审批事项时,在具备主审材料但暂时缺少可容缺材料(以下简称容缺材料)的情形下,经项目单位书面承诺按照规定补齐,各手续审批(核准)部门(以下简称“手续办理部门”)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