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活动,适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居住房屋,是指出租后用作或者兼用作居住的房屋。旅 馆业客房和公共租赁房屋除外。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瓯江口产 业集聚区管委会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管理区域)内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的组 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
温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办法(2018年9月12日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根据2019年8月13日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公布的《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3件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加强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
第一条为加强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1、温州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及定义】本市行政...
本办法所称的居住出租房屋,是指出租后用作或兼用作居住的房屋。但是,旅馆业客房、公共租赁房屋除外。 本办法所称的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是指行政机关对涉及居住出租房屋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流动人口登记等进行监督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管理体制】居住出租房屋实行属地管理。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级功...
温州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办法.doc,温州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草案送审稿)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近日,温州市政府公布《温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10月15日起施行。《办法》共计34条,其中所称的居住房屋,是指出租后用作或者兼用作居住的房屋。旅馆业客房和公共租赁房屋除外。 《办法》第8条规定,居住房屋出租的,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每个居...
近日,温州市政府公布《温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10月15日起施行。《办法》共计34条,其中所称的居住房屋,是指出租后用作或者兼用作居住的房屋。旅馆业客房和公共租赁房屋除外。 及时楼市资讯,就上楼盘网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