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价(2009)442号市政设施赔偿标准-附件:重庆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及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收费标准序号项目单位赔偿标准(元)备注快速干道主干道次干道基价基价*1.7875基价*1.375基价*1.25一道路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道路提前挖掘的,收费标准按第二条执行1道路路面挖掘
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及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标准的通知 渝价〔2009〕442号 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各区、县(自治县)物价局、财政局: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和市政设施损坏赔偿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8]518号)文于2009年12月31日试行期满。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