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犯罪后果认定有以下要点。首先是行为与结果关联,要确定渎职行为和危害后果在刑法上有因果关系。就好比公职人员因为疏于监管,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那么这种监管失职行为和事故后果就存在因果联系。其次是量化危害结果,这包括人员伤亡情况,比如重伤、死亡的人数等;还有经济损失数额,直接经济损失以及间接经济损失都要准确统计;另外公共
渎职犯罪物质性危害后果,是指能够经过渎职行为的物理作用,引起对象的有形变化的结果,具有单纯性、直观性、可计量性的特点,如人体的伤害、死亡,财产的损失等等。“立案标准”将渎职犯罪物质性危害后果,采取逐项列举的方式,尽可能地予以明确化、具体化,较容易掌握和操作,但实践中对其正确认定,仍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如果渎职行为同时构成犯罪,例如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罪等,则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有上述罪名的公职人员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罚。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纪律处分和法律责任后果并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往往同时存在。例如,公职人员因为滥用职权行为被认定为...
即以渎职行为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作为犯罪构成要件,而渎职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问题则是认定渎职犯罪的关键之一,渎职犯罪中的因果关系往往呈现出多因一果、直接或间接原因、外部因素介入等复杂情况,往往也涉及多层次的涉案人员及多行为、多原因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而涉案人员的渎职行为与损失后果之间能否建立刑法意义上...
首先,在事故类渎职犯罪的司法实践中,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因事故而受到刑事追究,特别是在被要求作为一把手工程的事项中,如果他们未能亲自负责落实必要的措施,容易引发事故。【 不及时整改的后果 】其次,如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明知其管辖范围内普遍存在事故隐患,但他们并未及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监管对象进行整改,或者...
临汾市纪检监察委书记梁晓旭渎职导致尧都区法官徐振云特大职务犯罪导致冤案十三年严重后果 我实名举报临汾市尧都区法官徐振云赤裸裸保护贪污国家教育扶贫资金的山西省民主建国会临汾市委现任秘书长刘超英及临汾市商务局高建民夫妇,合伙贪污临汾地区十一个县600多名农民学生的助学金等120多万元的严重违法违纪的行为我实名举报...
此类渎职案件一般多见于有形的、物质性的损害后果,是认定构成渎职罪“量”的标准,即: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否则,仅是不受法律追究的一般渎职行为。此类渎职案件有如: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第403条);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第404条)等。笔者认为应当解决好如下几个问题...
关于渎职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 警察甲接到被非法拘禁的乙的解救要求,故意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成立滥用职权罪 B. 镇长甲滥用职权造成个人财产损失10 万元,又玩忽职守造成个人财产损失25 万元。由于司法解释规定,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要求造成经济损失30 万元以上,故无论怎么理解两罪的关系,甲...
三、全国各地公安检察法院查判私人倒卖土地犯罪案件最典型部分案例与夏县法院院长刘旭东院长赤裸裸渎职犯罪包庇犯罪嫌疑事实披露如下:举例说明 案例1:云霄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被告人沈某某等身为国家干部,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一案非法获利575.0326万元。判处有期徒刑。